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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觉传达设计 |
视觉传达设计(Visual Communication Design)是为传播特定事物通过可视形式的主动行为。大部分或者部分依赖视觉,并且以标识、排版、绘画、平面设计、插画、色彩及电子设备等二度空间的影像表现。视觉传达设计的过程中发现了一个现象:传播、教育、说服观众的影像伴随以文字会具有更大的影响。所具有的含义是:以某种目的为先导的,通过可视的艺术形式传达一些特定的信息到被传达对象,并且对被传达对象产生影响的过程。所谓“视觉符号”,顾名思义就是指人类的视觉器官――眼睛所能看到的能表现事物一定性质的符号,如摄影、电视、电影、造型艺术、建筑物、各类设计产品、城市建筑以及各种科学、文字,也包括舞台设计、音乐、纹章学、古钱币等都是用眼睛能看到的,它们都属于视觉符号。 所谓“传达”,是指信息发送者利用符号向接受者传递信息的过程,它可以是个体内的传达,也可能是个体之间的传达,如所有的生物之间、人与自然、人与环境以及人体内的信息传达等。它包括谁、把什么、向谁传达、效果、影响如何这四个程序。
视觉传达更偏向交互设计,即 communication design,注重的是交互体验和交互感受,侧重点是功能性。但也具备平面设计图形和颜色间的搭配,具备视觉美学。
从专业来分析:主要包括标志设计、广告设计、包装设计、店内外环境设计、企业形象设计等方面,由于这些设计都是通过视觉形象传达给消费者的,因此称为"视觉传达设计",它起着沟通企业--商品--消费者桥梁的作用。
发展历史
视觉传达设计这一术语流行于1960年在日本东京举行的世界设计大会,其内容包括:报刊杂志、招贴海报及其他印刷宣传物的设计,还有电影、电视、电子广告牌等传播媒体,它们把有关内容传达给眼睛从而进行造型的表现性设计统称为视觉传达设计,简而言之,视觉传达设计是“给人看的设计,告知的设计”——(日本《ザィン辞典》)。 [1]
从视觉传达设计的发展进程来看,在很大程度上,它是兴起于19世纪中叶欧美的印刷美术设计(Graphic Design,又译为“平面设计”、“图形设计”等)的扩展与延伸。随着科技的日新月异,以电波和网络为媒体的各种技术飞速发展,给人们带来了革命性的视觉体验。而且在当今瞬息万变的信息社会中,这些传媒的影响越来越重要。设计表现的内容已无法涵盖一些新的信息传达媒体,因此,视觉传达设计便应运而生。
主要领域
(1)字体设计
(2)标志设计
(3)插图设计
(4)编排设计
(5)广告设计
(6)包装设计
(7)展示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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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助学班介绍 发布时间:6月26日 浏览量:38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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